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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调解息茶争 司法促振兴

法律护企 106浏览

调解息茶争 司法促振兴



  一、基本案情

  某茶叶公司与某旅游产品开发公司自2015年开始业务往来,旅游产品开发公司陆续向茶叶公司采购大量洞庭山碧螺春茶叶,双方合作良好。后因疫情影响,旅游产品开发公司经营收入减少,未能及时向茶叶公司支付款项,双方对部分茶叶等级品质也存在争议,茶叶公司遂以旅游产品开发公司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旅游产品开发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并承担相应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二、裁判结果

     某法院在立案后积极开展茶果特色产业纠纷诉前调解,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调解,法院“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员额法官现场指导,并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碧螺春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制茶大师协助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两公司意见及争议,对诉争茶产品进行细致品鉴,并由专业人员对茶叶等级品质提供专业咨询,消除双方对茶叶品质的疑惑,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性得到两公司的高度评价。后双方达成一致人民调解协议,旅游产品开发公司分期付款,茶叶公司主动放弃违约金,本院当天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以精准司法服务赋能本土特色产业和民营经济稳健发展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组建“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持续在服务保障茶果产业上加强司法保护力度,注重与当地司法所、当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茶果业协会协同搭建茶果特色产业纠纷诉源治理平台,以“嵌入式”司法服务融入茶果特色产业链,多维度、全方位助力区域茶果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案依托该平台,开展司法服务与茶果纠纷源头治理,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双方共赢,以调解方式钝化矛盾,有效维护了茶果产业和民企的健康发展。


2025-08-03 17:18:44发布 106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