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安置暂行办法》(新退役军人发〔2025〕10号,以下简称《办法》)。这一举措旨在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积极适应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学历层次和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安置质量,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下面,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明确规定,“对安排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应当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特长等,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为积极响应这一政策要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新推出《办法》,推动安置工作从“保基本”迈向“享优质”,实现从“政策兜底”到“品质提升”的跨越。
《办法》首次对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安置的岗位比例、条件要求、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创新安置机制,采用“考试 + 考核”积分选岗方式,让优秀的退役士兵能够择优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1. 退役身份:当年度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安置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2.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 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
4. 学历要求:退出现役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指通过正规教育途径获得并在教育部备案、学信网可查的学历)。
5. 能力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专业技术岗位额外要求:安置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退役士兵原则上需具备相应的岗位条件或取得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报到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登记后,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笔试。

主要采用赋分选岗方式,赋分内容包括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和考试分数,各占50% 。赋分成绩将向退役士兵公示,公示期结束后,退役士兵按照赋分成绩排名依次选岗。值得注意的是,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将优先安置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7日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2024年12月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目前正处于待安置期,且具备《办法》要求各项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参加后续安置工作。

先前往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报到工作,而后等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籍材料、学历材料,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安置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不能,需在退出现役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本《办法》仅适用于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在积分选岗阶段,可以放弃安置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继续参加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后续组织的安置工作,但做出选择后不得调整。
《办法》的出台,是新疆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上的一次重大创新与突破,充分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与关爱。相信这一政策将激励更多退役士兵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新疆的发展贡献力量 。如果你身边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记得把这个好消息转告给他们!

编辑 | 康婷雪儿
文章来源 | 新疆退役军人
图片来源 | 网络
审核 | 周敏升
出品 | 新疆戎创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