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与小强曾有十二年婚姻,后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仅对部分财产分割达成共识,对于一处共同房产及部分存款的处理因分歧较大暂时搁置,为后续矛盾埋下隐患。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矛盾加剧:小美认为自己在婚姻中付出更多,房产应归其所有;小强则主张存款中大部分为自己积攒,应分得更多。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小美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裁决合理分割财产。
双方因多年婚姻积累的情绪与不满掺杂在财产分割争议中,争执时情绪激动,难以理性看待问题,过度纠缠于纷争导致心理消耗较大。
婚姻关系破裂后,原家庭结构解体,财产分割争议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对立,导致原家庭成员间关系紧张,无法通过自主协商达成共识。
双方私下协商失败,争议无法通过家庭内部途径解决,需借助司法机关(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介入,若长期无法解决可能影响社会和谐,也反映出当事人对婚姻财产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不足。
案例中未涉及双方生理健康问题,无相关需求。
双方需疏导婚姻积累的情绪与不满,放下恩怨,以理性态度看待财产分割,减少心理消耗。
需通过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化解原家庭成员间的财产争议,减少对立,为双方后续各自生活提供基础。
需通过司法调解等社会机制解决争议,帮助双方从纷争中解脱,恢复正常社会生活,同时提升对婚姻财产相关法律的认知。
本案例的核心理论依据为《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其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兼顾双方合理诉求。同时,调解过程中运用了情绪疏导的心理学理论(引导当事人平复情绪,理性沟通)及纠纷解决理论(通过司法调解机制化解冲突,替代诉讼裁决,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1.化解双方财产分割争议,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
2.疏导双方情绪,帮助其理性看待纷争;
3.让双方明确自身合法权益,从纷争中解脱,重新开始生活。
1.案件梳理:研究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明确房产价值评估细节及存款来源认定难点;
2.沟通倾听:多次与双方分别沟通,了解具体诉求和内心想法,找准矛盾症结;
3.情绪疏导:通过谈心引导双方放下恩怨,理性看待财产分割;
4.释法明理: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类似案例分析财产分割常见方式,明确双方权益;
5.主持调解:推动双方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
通过多轮介入实现目标:
1.先通过多次沟通倾听掌握双方情况,敏锐察觉情绪对争议的影响;
2.调整策略优先疏导情绪,减少对立;
3.情绪平复后,从法律层面释法明理,结合案例帮助双方客观认知权益;
4.最终主持调解,推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放下部分恩怨,能够尝试理解对方立场,以理性态度参与调解并达成共识。
案例中未涉及护理员,无相关内容。
案例中无照顾者角色,无相关内容。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产归小美所有,小美按市场评估价支付小强房屋折价款;存款根据证据及实际情况公平分配。争议得到解决,双方从纷争中解脱,能够重新开始各自生活,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