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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续签风险

劳动合同的续签风险

 

(一)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无论基于什么原因,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就容易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承担更多法律风险。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不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会面临向劳动者进行赔偿的风险。

(二)关联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风险防范建议

1. 整理到期续签员工的信息,及时统计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的名单并提前一个月与员工沟通是否续签。

2. 提前确认企业、员工是否要续签:企业同意但员工不同意续签,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去招聘合适的人员顶替他的岗位;员工同意续签,企业准备劳动合同即可;企业不同意但员工同意,这种情况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建议提前一个月准备好相关资料、准备续签工作;企业员工都同意,准备合同即可;企业员工都不同意,协商解除。

3. 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因此要做好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到期的合同一定要及时续签。


2025-09-04 17:27:37发布 58浏览